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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关于〈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发布施行前已安排工作的原占地农转工人员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意?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5 23:11:09  浏览:859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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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关于〈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发布施行前已安排工作的原占地农转工人员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意?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关于〈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发布施行前已安排工作的原占地农转工人员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


各区、县土地管理局、劳动局:
《关于〈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发布施行前已安排工作的原占地农转工人员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发布施行前已安排工作的原占地农转工人员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

(京地发(1994)25号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四日)


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1993年第16号令《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于1993年10月6日发布施行以后,原已安置了工作的占地农转工人员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给予解决。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一、16号令发布以前已经安排了工作的部分原农转工人员要求自谋职业并要求按16号令标准发给本人安置补助费;
二、现工作单位不理想本人要求自谋职业或重新安置。
对他们反映的上述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凡1993年10月6日以前经市政府批准征地,有关单位对农转工人员已安置了工作的,不适用市政府1993年第16号令的规定,仍按市政府1983年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劳动工资暂行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凡1993年10月6日以前经市政府批准征地、建设,征地单位虽与安置单位签订了安置协议,但农转工本人未到安置单位报到(按正式报到之日计算)并要求自谋职业的,可以比照市政府1993年16号令的规定办理。
三、凡1993年10月6日以前已到安置单位报到(按正式报到之日计算)的原农转工人员,既属安置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应保留农转工人员身份,应按企业正式职工同等对待。上述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安置。凡要求离开原安置单位自谋职业的属在职职工正常流动,安置
单位按在职正式职工流动的有关规定处理。本人不得再要求按农转工人员处理。
四、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发展第三产业,对内部的富余人员(含原农转工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时,企业对原农转工人员应与本企业职工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原农转工人员应服从企业的安排,要求调出本企业工作的,应按正常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199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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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橡胶避孕套监督抽查情况及开展橡胶避孕套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


关于橡胶避孕套监督抽查情况及开展橡胶避孕套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药监市[20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2001年第四季度我局组织对橡胶避孕套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验。现将检查抽验结果及开展橡胶避孕套市场专项监督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的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以经营单位为主,在甘肃、福建、广西、天津、云南、山西、内蒙、辽宁、河北、安徽、四川共11个省(区、市)的40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共抽取了橡胶避孕套66批次,涉及14家生产企业。依据国家标准GB 7544-1999(2000-05-01实施)《橡胶避孕套》进行检测,其中8批产品合格,抽验合格率为12.1%(抽验结果详见附件)。

经检测,不合格橡胶避孕套的主要问题是爆破容量和爆破压力、针孔、包装与标志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避孕套主要性能中的爆破容量和爆破压力及针孔项目不合格率为43.9%;包装与标志缺项较多,不合格率达86.4%。

监督抽验中还发现当前无证生产、经营避孕套的问题比较严重。此外,一些避孕套的外包装印有过于暴露人体甚至带有淫秽色彩的图案或名称。

二、加强对避孕套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避孕套是使用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其产品质量和生产流通秩序,事关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工作的落实。对当前避孕套产品合格率低,生产经营秩序混乱的状况,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这类产品的监管,并落实以下工作:

(一)对本次监督抽验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有关单位,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避孕套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避孕套生产行为。对不具备避孕套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予以清理,对违规生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避孕套包装与标志的规范。禁止在包装上采用带有淫秽色彩的语言、文字、画面及名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其他不宜宣传的内容。对包装与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责成生产企业限期纠正。

(四)加强对避孕套经营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要结合对不合格避孕套产品及有关单位的查处工作,从现在起到5月底之前,组织一次对辖区内避孕套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避孕套和经营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避孕套的违规单位,必须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合格避孕套的查处工作,对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等情况,应于2003年6月31日前上报我局市场监督司。


附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03)第1期总第4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表一:
橡胶避孕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合格名单)
序号被 抽 查 单 位生产企业商标/品牌标称宽度生产批号
1福州福桥贸易有限公司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52±2mmL1D2051
2兰州康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52±2mmZ1D1081
3赤峰亚当夏娃保健中心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52±2mmH1D2071
4昆明制药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52±2mmZ1D2013
5山西亚当夏娃康乐保健品有限公司伊甸园经营部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ф33mmL1D2081
6邢台市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52±2mm(ф33mm)L1D2081
7沈阳计划生育药具中心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奥妮52±2mm ф33mmL1D2081
8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经营部青岛伦敦国际乳胶有限公司 杜蕾斯ф33mm(w52) 活力装OB2011

 
附表二: 橡胶避孕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名单)
序号被抽查单位生产企业
(批发商/经销商)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商标/品牌标称宽度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综合判定主要不合格
项或主要问题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药材批发站医药综合经营部新乡市鸳鸯保健医疗有限责任公司(标称)河南鸳鸯ф332001年2月12日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2广西玉林市百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鸳鸯保健医疗有限公司(标称)(郑州市鸿远保健品有限公司)河南鸿远ф332000年10月25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3福州爱神贸易有限公司大连乳胶厂(标称)(大连华利达商贸有限公司(标称))辽宁心雨无2001.4.21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4天津开发区家腾实业公司天津市侨都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金宵52±2mm(ф33mm)2000年11月6日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5眉山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东双一无2001.11.7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6沈阳计划生育药具中心上海乳胶厂上海彩虹52mm ф33mm0092510575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7呼和浩特市爱丽保健品商行天津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多乐士无SH1600
2001.7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8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药材批发站医药综合经营部天津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多乐士ф33mm2000.09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9太原市智旗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天津乳胶厂(天津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爱俪ф33mm200106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10山西亚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标称)(上海远大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好爽ф33mm2001.4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11沈阳天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上海利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舒馨33mm010813 425326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12福建省闽生器材服务中心上海乳胶厂(标称)(DKT国际公司)上海DKT-王子无00101285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13福州爱神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多乐士无2001.6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针孔;包装标志
14柳州市计生药具站经营服务部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州万方健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大官人52mm(ф33mm)湖北专卖027.03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15石家庄市计划生育药具经销服务部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广东男子汉w52(ф33)mm2001-07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16福建省闽生器材服务中心上海乳胶厂上海金香无0110101002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17兰州天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湖经营部上海乳胶厂(广州市地奥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PINGAN 200052
mm2000.5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18云南保元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广州市地奥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PINGAN 200052 mm2001.5不合格老化后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19大同市生命源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奥妮ф33mm浮点式LOT21D1061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
20沈阳计划生育药具中心广州第十一橡胶厂
(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广东宝马52(ф33)mm2001-01-01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21河北神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桂林南方(集团)公司乳胶厂广西桂花ф33mm00022543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22山西省大同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沈阳乳胶厂沈阳天地ф33mm000316131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23赤峰白驹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乳胶厂天津康乐无00122981不合格老化前爆破性能;包装标志
24福州爱神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安琪尔无2001.6不合格针孔;包装标志
25福建省闽生器材服务中心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东双一无0103084
2001.3.28不合格针孔;包装标志
26康宁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公司新乡市鸳鸯保健医疗有限责任公司(标称)河南鸳鸯无2000.7.25不合格针孔;包装标志
27福建省闽生器材服务中心大连乳胶厂(福州红马保健品有限公司)辽宁平安天使无2000.5不合格针孔;包装标志
28衡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沈阳乳胶厂辽宁天地52±2mm010307110805不合格针孔;包装标志
29福州福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广州市地奥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平安夜52 mm2001.2不合格针孔;包装标志

 
橡胶避孕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名单)
序号被抽查单位生产企业
(批发商/经销商)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商标/品牌标称宽度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综合判定主要不合格项或主要问题
1绵阳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男子汉无2001.4不合格包装标志
2福州福桥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州万方健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大官人无0591.03
2001.5.23不合格包装标志
3昆明吉梦妮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北京求必得医疗器具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求必得52±2mm2001.4不合格包装标志
4甘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东双一无2000.9.1不合格包装标志
5鄂尔多斯市三和性保健避孕药店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东双一52 mm20010307不合格包装标志
6柳州市计生药具站经营服务部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东威哥52(ф33)mm20010515121不合格包装标志
7北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广东香妃52mm2001-05不合格包装标志
8福州爱神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广东香妃无2000.5不合格包装标志
9四川天诚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州万方健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夜曲无028.14
2001.8.27不合格包装标志
10天津开发区家腾实业公司广州第十一橡胶厂(广州万方健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夜曲ф33mm2001.03.16不合格包装标志
11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经营部桂林南方(集团)公司乳胶厂广西桂花ф33mm(w52)0006274344不合格包装标志
12太原南郊晋兴诊所桂林乳胶厂广西桂花52 mm0104044232不合格包装标志
13沈阳天诺商贸有限公司桂林南方(集团)公司乳胶厂(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快乐伙伴52±2mm ф33mmKP0106
1925不合格包装标志
14沈阳天诺商贸有限公司大连乳胶厂辽宁都乐52±2mm01092541941不合格包装标志
15沈阳计划生育药具中心沈阳乳胶厂辽宁太阳鸟ф33mm010305210826不合格包装标志
16昆明奥妮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大连乳胶厂(北京明科康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逍遥衣52 mm2001.6不合格包装标志
17福州福桥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伦敦国际乳胶有限公司山东杜蕾斯52 mmOB2613
2001.6不合格包装标志
18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计生局药具站经销部青岛双碟集团公司山东双蝶无2000.6.5不合格包装标志
19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济南名流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帮得好52 mm08AT807
2001.7不合格包装标志
20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济南名流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大卫52 mm2001.3不合格包装标志
21福州福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济南名流经贸有限公司)上海金少爷无2001.2不合格包装标志
22昆明吉梦妮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济南名流经贸有限公司)上海金少爷52 mm2001.4不合格包装标志
23沈阳天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上海利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美好时光52mm ф33mm200101075不合格包装标志
24昆明康乐美家庭健康用品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DKT国际公司)上海梦52 mm0101708不合格包装标志
25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乳胶厂(广州市地奥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平安夜52 mm2001.4不合格包装标志
26兰州天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诚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多乐士无2001.1~
2001.5不合格包装标志
27沈阳计划生育药具中心天津市侨都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金宵55±2mm (ф35mm)01073302不合格包装标志
28福州爱神贸易有限公司博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挑战者无2001.2.12不合格包装标志
29昆明制药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博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挑战者52 mm2001.3.19不合格包装标志

 
 

完善《江西省山林权属调解处理办法》之我见

董志坚


  我省在市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实行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特殊的意义。林改的首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在这一点上,这次林改结合运用地形图,彻底解决了以往“四次林业改革”中,四至界址模糊,难以确权问题,真正做到了林权证的“唯一性”、“排他性”。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次林改需经拼图,可以避免宗地重复现象,地形图标明的宗地位置是固定不变的。以往的土地证、“三定”时的林权证,只标四至界址如:“东:山脊、南:农田、西:山槽、北:齐龙分水”像这样四至界址,在山里可以找到无数符合四至的地形,且当时没有经过接界和拼图这样的程序,造成重登现象严重。
  这次林改是各种林权争议集中暴发的时点,也是引发各类争议的导火索。据统计我县林权争议信访案,占信访案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有的甚至上省、上京上访。因此有些人认为这次林改是失败的。其实不然,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三年的林业三定,是以政府为主,自留山、责任山划分方案由大队、生产队制定。对于打上了二十多年大锅饭思想烙印的农民来说,一下子难以转过弯来,认为现在分了,可能过几年又要统起来,加上当时计划经济林木不很值钱和林业生产周期长,担心政策有变化等因素影响,农民利用自留山、责任山造林的积极性不高。这次为什么会因林改而引发这么多的林权争议,恰恰说明农民对这次林改有新的认识,把林地和农田摆在平等的位置看待,成为他们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这就是这次林改的精髓。                                                            

  面对着各种各样林权争议,面对着农民为了解决争议耗尽了人力、物力、财力的那种无奈、无助和马拉松式的解决争议过程这种无望的目光。我们政府该为他们做些什么呢?目前调解处理林权争议的唯一依据是1990年12月28日江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这法规性文件在以往的调解处理山林权属问题上,起到过很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历过整整十八年的此项法规或多获或少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得到进一步完善。这样就能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那些仗势欺人,借山林权属争议聚众闹事、行凶、械斗、哄抢等不法行为有力打击,确保林区安定团结。                                        

  据我对《江西省山林权属调解处理办法》的理解,提出以下十一点完善意见,仅供参考。建议尽快派专家、学者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完善该办法,为解决山林权属争议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法规依据: 

  第一、首先:公民不可能与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山林权属争议,因为他们所有制性质不同,如果产生争议也是所有权之间的争议。其次:目前有些林农缺乏法律法规知识,发生山林权属争议后,首先想到寻求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法院或律师为了自身利益,不告知当事人山林权属争议首先应由林权办解决,而受理山林权争议案。审来审去不了了之,就要求原告撤诉,推到林权办。当事人花了起诉费和律师费劳命伤财而没办成事。根据《江西省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暂行规定》(1991年11月14日省政府令第6号发布)第十一条:“……未经人民政府调处的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不得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修改为:                                   

  公民之间、公民与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山林权属争议,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山林座落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跨乡(镇)的,可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处申请。未经人民政府调处的山林权属争议,当事人不得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建议将《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

(三)请求调处事项,并附地形意识图。

(四)请求调处的事实和理由。

(五)有关证据材料及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第三、建议《办法》在第二章增加一条规定“调处的程序”:

第?条 山林权属调解处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调处申请;

(二)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四)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又不说明理由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五)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向争议的双方下达“争议山场封山通知书”;

(六)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争议双方乡镇干部、林业工作站、村组干部、双方当事人参加的现场勘界,并做好现场勘界笔录;

(七)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对争议双方提供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审?耍?哉障殖】苯缜榭鼋?凶酆戏治觯?匾?倍运?降笔氯艘酝獾钠渌?喙厝嗽苯?械?巳≈ぃ?龊醚?时事迹?br>
(八)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双方所在的人民政府的干部、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的村组干部参加协商调解会,协商情况记录在案,协商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书面调解书;

(九)经过多次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必要继续调解的,人民政府应根据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裁决。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源、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将《办法》第十七条修改为:

  山林权属争议的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受理或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受理决定或行政复议期满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未复议也未起诉的,处理决定生效,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