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07:08:43  浏览:8522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信领办〔2008〕6号

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二日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01号 许可事项:通信管道建设与使用审批

  一、行政许可内容

  通信管道建设与使用。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1999年1月2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次通信管道建设申请一般不得超过10管程公里,一次通信管道使用申请一般不得超过10子孔公里,一个单位1周内只能申报一单。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通信管道建设申请许可条件:

  1.持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部队国防通信建设、深圳电视台、深圳海关等专网的建设单位;

  3.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程建设单位。

  (二)通信管道使用申请许可条件:

  1.持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部队国防通信建设、深圳电视台、深圳海关等专网的建设单位;

  3.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程建设单位。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通信管道建设申请材料:

  1.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书》(原件3份,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专业设计(包括系统工程图纸、路由详图并按A4纸出图)资料(原件3份);

  3.提交各通信运营单位对该项目的通信管道建设需求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属市政府、国防专项工程的,必须提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建设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通信管道使用申请材料:

  1.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书》(原件3份,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专业设计(包括系统工程图纸、路由详图并按A4纸出图)资料(原件3份);

  3.属市政府、国防专项工程的,必须提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使用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或《深圳市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表格可到“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网(http://www.xxb.sz.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通信管道建设申请办理程序。

  网上受理申请→基础设施与安全处审核→路由核查→建设信息公示→基础设施与安全处起草批复件→分管领导审批→印制文件→返回结果。

  (二)通信管道使用申请办理程序。

  网上受理申请→基础设施与安全处审核→路由核查→基础设施与安全处起草批复件→分管领导审批→印制文件→返回结果。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通信管道建设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关于(XX单位)通信管道建设申请的批复》,有效期限1年。

  (二)通信管道使用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关于(XX单位)通信管道使用申请的批复》,有效期限2个月。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一)通信管道建设,领取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完成施工(开工前需取得规划、城管、交警部门相关审批)。

  (二)通信管道使用,领取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完成施工(开工前需到管道所有权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1

  办文回执号: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法人签名:

申 请 文 号: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二○○八年

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办理指引

  一、申请资格

  1.持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部队国防通信建设、深圳电视台、深圳海关等专网的建设单位;

  3.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程建设单位。

  二、申请数量

  一次通信管道建设申请一般不得超过10管程公里,一个单位1周内只能申报1单。

  三、审批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第十七条。

  四、办理流程

  网上受理申请→基础设施与安全处审核→路由核查→建设信息公示→基础设施与安全处起草批复件→分管领导审批→印制文件→返回结果。

  五、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材料

  1.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各通信运营单位对该路段申请建设通信管道的需求意见(原件);

  3.属市政府、国防专项工程的,必须提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建设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有关填写内容及报送说明

  1.企业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

  2.企业所在地代码:01:罗湖区,02:福田区,03:南山区,04:宝安区,05:龙岗区,06:盐田区;

  3.行业代码(4位):应根据企业经济活动性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编制的行业分类代码规定填写;

  4.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5.申请书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6.申请书填写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盘一张。所附图纸按A4纸出图。

目 录

  一、申请建设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申请建设项目单位基本经营情况

  三、申请建设项目情况

  四、申请建设项目计划完成目标

  五、附件:

  1.建设项目专业设计资料(包括系统工程图纸、路由详图并按A4纸出图);

  2.各通信运营单位对该路段申请建设通信管道的需求意见;

  3.属市政府、国防专项工程的必须提出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

  4.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建设项目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 工商注册登记;

  ③ 法人营业执照。

一、申请建设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行业代码
法人代码 所在地代码 填写地区代码
通讯地址 邮编
E—mail
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任现职时间 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任现职时间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信用等级
注册登记类型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部队 □ 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其他企业 □ 电视台 □ 海关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
(含港澳台)比例 %
职工总数 人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人数及占总数百分比 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数及占总数百分比 人
% %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总数 人 其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数 人
序号 主要经营范围 占企业年收入总额比例
1 %
2 %
3 %
序号 主要股东名称 股东出资额 出资形式 所占股份比例
1 %
2 %
3 %
4 %


二、申请建设项目单位基本经营情况

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经营状况
总收入 万元 交税总额 万元
产品销售总额 万元 企业创汇总额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申请单位本年度经营状况
总收入 万元 交税总额 万元
产品销售总额 万元 企业创汇总额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申请单位最近一个月经营状况
总收入 万元 交税总额 万元
产品销售总额 万元 企业创汇总额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三、申请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申请建设数量
项目合作单位 合作方式 1.合作
2.协作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电话 手机

通信管道申请建设路由情况
序号 起点——终点 路名 管孔型号 管孔数量 管程公里 管孔公里
1
2
3
4
5
6































四、申请建设项目计划目标

  在项目执行期内,每一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进度指标、资金落实额、建设情况、实现的销售收入等。每一阶段目标应是比较详细的、可进行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阶段 起始时间 阶段目标及工作进度指标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办文回执号: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法人签名:

申 请 文 号: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二○○八年

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办理指引

  一、申请资格

  1.持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部队国防通信建设、深圳电视台、深圳海关等专网的建设单位;

  3.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程建设单位。

  二、申请数量

  一次通信管道使用申请一般不得超过10子孔公里,一个单位1周内只能申报1单。

  三、审批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第十七条。

  四、办理流程

  网上受理申请→基础设施与安全处审核→路由核查→基础设施与安全处起草批复件→分管领导审批→印制文件→返回结果。

  五、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材料

  1.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属市政府、国防专项工程的,必须提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使用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有关填写内容及报送说明

  1.企业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

  2.企业所在地代码:01:罗湖区,02:福田区,03:南山区,04:宝安区,05:龙岗区,06:盐田区;

  3.行业代码(4位):应根据企业经济活动性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编制的行业分类代码规定填写;

  4.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5.申请书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6.申请书填写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盘一张。所附图纸按A4纸出图。

目 录

  一、申请使用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申请使用项目单位基本经营情况

  三、申请使用项目情况

  四、申请使用项目计划完成目标

  五、附件:

  1.使用项目专业设计资料(包括系统工程图纸、路由详图并按A4纸出图);

  2.属市政府专项工程的必须提出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

  3.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使用项目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 工商注册登记;

  ③ 法人营业执照。

一、申请使用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行业代码
法人代码 所在地代码 填写地区代码
通讯地址 邮编
E—mail
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任现职时间 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任现职时间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信用等级
注册登记类型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部队 □ 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其他企业 □ 电视台 □ 海关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
(含港澳台)比例 %
职工总数 人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人数及占总数百分比 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数及占总数百分比 人
% %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总数 人 其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数 人
序号 主要经营范围 占企业年收入总额比例
1 %
2 %
3 %
序号 主要股东名称 股东出资额 出资形式 所占股份比例
1 %
2 %
3 %
4 %


二、申请使用项目单位基本经营情况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进入汛期以来,我国西南、华南、华东地区连降暴雨,引发了严重的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末至8月上旬,滇黔川渝甘陕等地还将有强降雨过程,这些地区将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期。7月29日,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抗洪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现就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及时部署各项防灾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雨情严重期间,必须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轮流在岗值班,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亲自带班。
  二、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已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省、市、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同级气象部门紧密合作,加强预报预警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短时预报。
  三、切实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传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对发生的险情、灾情,必须按规定时限迅速上报。
  四、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小分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一遇险情、灾情及时赶赴现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梳理各种应急准备工作,不得出现任何疏漏。高等级预报发出后,人员、车辆及其它应急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待命。
  五、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分赴高等级预报范围内的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协助山区农村、厂矿工地、街道社区进行隐患排查、险情巡查,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和应急抢险工作。
  部将于今日下午起,再派出3个专家工作组赶赴滇黔甘陕等地,协助和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陕西、甘肃组:姜建军 傅中良
  云南组:李继江 刘传正
  贵州组:殷跃平 商 冉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2]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6种相关证件和证明的样式:
1.《再就业优惠证》;
2.《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3.《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4.《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6.《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现印发你们,请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此样式统一印制。其中,《再就业优惠证》的具体内容各地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予以充实;《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编号和编号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定。
附件:1.《再就业优惠证》样式
2.《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
3.《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
4.《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
5.《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
6.《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样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OO二年十二月三日